在 MIT 唸書時,Karen 透過友人主動聯絡我。Karen 之前已經唸完了賓大的哲學博士,曾是藝術哲學的教授,並在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《當代藝術裡的道德權利與意義(Moral Rights and Meaning in Contemporary Visual Art)》一書。因為發現藝術家在法律上遇到的各個問題,遂決定到哈佛再次進修法學博士,並特別在智財法、網路法上研究。他對協助、了解藝術家所遇的議題上,充滿熱情。
作為藝術工作者,會遇到法律問題嗎?我的回答是:「大部分的時候不會,但等到遇到的時候,真的會覺得超慘!為什麼當初沒有把相關的法律與合約狀況看清楚、談明白!」
大部分的時候,夥伴們其實都待我們不錯、拿著某個商業軟體製作作品的時候,似乎也沒什麼問題。在不同場館展出,展方也願意協助。但當一切不那麼幸運的時候呢?
藝術與學術環境小、預算少、機會互相給予、講究人際交涉,作為一名個體戶,拿出一只合約往往有些尷尬。而當我們面對大型的商業軟體公司、聲譽卓著的場館機構時,更經常只能在既有的框架下,接受其運作方式。面對許多的使用者授權合約、工作合約,除了看來複雜,我們其實並不曉得,自己可以爭取多少,到底這些合約、同意書適不適合自己。
除此之外,NFT 及 Al 工具被越來越多人使用,但你是否知道吳淡如做錯什麼?用 ChatGPT 及 MidJourney 生成,在亞馬遜上盈利的童書們,是否會有法律問題?右鍵下載 NFT 圖片流通,或再上傳到市場上賣,是違法的嗎?
這次,我邀請 Karen 進入「感野」展覽的講者群之中,請他講述這幾年來他的法律經驗。不管是藝術家、人類學者在田野時可能會遇到的法律問題,或是近幾年,我們大量屆由數位軟體創作,可能有的法律糾紛,他都會就這些主題分享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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